(通政发〔2017〕16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6-29      文章来源:区信息中心 【字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

推进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全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城市副中心建设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网格化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战略目标,以高水平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提供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为重点,以着力营造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发展环境和生活环境为宗旨,以网格化治理为基础,实现“上面千条线”和“基层一张网”的无缝对接,切实筑牢防范“城市病”的堤坝,实现高效、快捷、精准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构建起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现代化网格化治理体系和治理模式,全面提升网格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服务与治理并重原则。把以人为本、民生为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作为加快推进网格化治理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有效地推进。

2.标准与资源并举原则。信息系统、网格、服务管理对象的编码以及业务操作的流程及其符号显示实行统一标准,以实现与市平台之间,分别与市、区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3.技术与制度并用原则。注重用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特别是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在体制上要实现从网格化管理向网格化治理的转型。

4.分工与协同并行原则。网格化治理既需要各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又需要各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切实把每个网格管得住、治理好,使政府服务管理延伸至城市最基层、社会最末梢。

(三)主要目标

2017年底,基本实现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城管综合执法网等“多网”融合和一体化运行。到“十三五”末期,构建起区指挥调度、街道(乡镇)组织实施、党建引领带动、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配合、公众主动参与的有效衔接、互为支撑、责权明确的网格化治理体系,全面形成“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科学评价”的网格化治理新模式,全面形成“一网统筹、多网融合、全面覆盖、共建共享”的网格化治理新格局,努力形成与城市副中心定位相适应的网格化治理体系和治理模式,全面实现《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网格化体系建设规划》提出的“七着力”目标,全面实现网格化让社会更和谐、让城市更宜居、让生活更幸福的奋斗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多网”融合发展

按照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网格化体系建设规划》中提出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城管综合执法网等“多网”在信息系统、热线系统、办理事项、网格划分、指挥体系、办理流程、基础数据、网格员队伍、考评机制九个方面的融合和一体化运行,确保2017年底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实现全区城市服务管理一体化运行。

(二)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功能提升与横向互联、信息互通

按照《北京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要求,加快完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平台”, 用于指挥、调度、记录、监管全区网格化治理的运行情况,对网格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职责范围实行逐级发现、逐级办理、逐级报告。全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配备本部门、本单位的网格化治理处置信息终端,用于接收网格化监督指挥中心派发事件和反馈处置情况,并加快与市、区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信息互通工作。按照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内容,全面提升信息系统功能的要求,2017年底,区网格化信息系统要基本完成与各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对接,全面实现横向互联、纵向互通、三级联动、职责明晰、相互衔接、功能齐全。

(三)加快推进视频监控联网整合

以推进“多网”融合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全区各级各类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及视频整合共享力度,全面整合公安、综治、交通、城管执法、环保、民防和社区物业、单位视频监控系统,最大限度实现公共区域视频图像共享,逐步实现视频系统全域覆盖、全时监控、全程留痕、全程追溯、全面共享、全面开放。

(四)加快推进大数据建设

加快推进区网格化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以行政办公区、运河商务区、文化旅游区为重点,涵盖人口、建筑工地、宾馆、餐饮业、危险源、旅游景点及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城管综合执法等为重点对象,标准统一、动态更新、关联比对、联通共享的网格化治理大数据库,实现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联网。数据信息采集实行“集中采集、专项采集、动态采集和联通共享”方式建设。

(五)加快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在充分发挥社会服务管理网、城市管理网、社会治安网、城管综合执法等现有监督员、网格员或相关部门协管员队伍作用的基础上,按照“专职力量一格一员、专业力量多格一员”的原则,在每一个网格内,要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奖惩”的原则,合理配置监督员、网格员队伍,努力建设一支一岗多责、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技能全面、作风过硬、服务高效的新型网格员队伍。

(六)加快推进服务体系能力建设

构建行政办公区公共安全服务体系、功能区信息共享、安全共治服务体系、“一网式”政务办事指南服务体系、“一线式”(整合12345等服务热线)全民共建共享服务体系、“多终端”智能化综合服务体系、社情民意信息收集服务体系、通州要闻决策服务体系、民生政策信息发布服务体系、百姓眼中通州变迁纪录服务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信息集成服务体系、社会化服务信息集成发布体系,服务内容涵盖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社会服务、志愿服务,服务对象全覆盖,服务空间全天候,服务领域全方位的网格化服务体系,不断拓展、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七)加快推进工作体制建设

明确区网格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下设区网格监督指挥中心,协调指导全区网格化治理工作。街道(乡镇)设网格监督指挥分中心,由街道(乡镇)行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社区(村)设网格化治理工作站,由社区(村)书记兼任站长。明确把党支部建在格上,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

(八)加快推进责任制建设

通过明晰责任,让条块形成责任落实的共同体。区政府办公室、区社会办牵头,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综治办、区环保局等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推进实施工作。行业权属部门是网格化治理的主责部门,行政正职为网格化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职责任务,明确分管领导、主管科室和相关责任人员。街道(乡镇)落实属地责任。社区(村)为基础单元。突出“块”的统筹作用,强调“条”的专业功能,发挥各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解决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九)加快推进“网格化+”行动计划深入实施

按照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6年北京市“网格化+”行动计划》,从10个方面提出的32项行动,紧密结合我区功能定位,狠抓“网格化+”行动计划的深入推进。加快推进“网格化+”电视云服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切实发挥网格化治理体系在解决“大城市病、环境污染、环境乱点、背街小巷、六小门店、开墙打洞、乱扔乱倒、最后一公里”等重、难点问题的重要作用。

(十)加快推进绩效考核体系建设

重点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技术监督评价机制、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奖惩激励机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问询机制。按照已经明晰的责权事项,量化、细化考核指标。通过专项督查、跟踪考核、量化排序、逐级问责、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位推进

各部门领导要站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高度,充分认识网格化治理体系在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中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对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主管领导具体负责。

(二)加强协同配合,确保高效推进

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时间进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有本区域、本行业特点的网格化专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对信息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信息交互等内容进一步明确细化。建立目标责任制,倒排工期,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难点突破,确保高速推进

网格化治理体系的难点在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解决问题,在“应发现、尽发现,应解决、尽解决”,在平常时期“管得住、管得好”,特殊时期“用得上、用得好”。突破难点,必须强化基层建设、强化机制建设,形成问题在网格发现、网格处置、网格化解的有效机制;必须严格责任考核,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都负责。

(四)加强支撑保障,确保高标推进

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从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建立起规范化支撑保障体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加强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各级宣传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附件:1.关于加强网格化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通州区网格化治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3.通州区网格化治理工作职责及分工

   4.通州区网格化治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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