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通州区人才公寓配租工作的通知》(通人才办〔2016〕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通州区2016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公寓申请及配租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第二批次拟开放3处人才公寓项目,房源共计50套,分别为金隅花石苑、永顺珠江二期和台湖东亚家园人才公寓。 二、申请条件 1.属于《北京市通州区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第一至第六层次紧缺适用人才范围或第七层次中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附件1)。 2.到通州区创业或与通州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 3.申请人及配偶在通州区内无住房。 4.所在企业应在通州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 三、申请及受理流程 人才公寓须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初审、复审、审批、公示后进行选房和办理入住。具体流程如下: 1.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要求填写《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材料(附件4)。各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附件5),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级单位进行复审。 2.产业园区内用人单位(不含各园区管委会)的申请人员由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进行复审,其他用人单位(含各园区管委会)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复审。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和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复审意见后,向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出具复审结果。 3.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将复审结果进行汇总,提出房屋配租和优惠方案。配租排序的依据为: (1)对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足额进行配租。 (2)对第七层次中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如申请人数少于剩余房源数,则进行足额配租;如申请人数多于剩余房源数,则通过摇号确定配租顺序。 4.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配租和优惠方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对拟享受租金优惠的人员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发放配租通知单,申请人持配租通知单进行选房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如有异议,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四、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1.对第一至第七层次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平方米、80平方米、70平方米、60平方米、50平方米、40平方米、30平方米的租金优惠。 2.优惠部分的租金按照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80%收取,超出优惠部分租金按照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各项目人才公寓租金测算见附件3)。 3.办理入住时须缴纳2个月房租金额的押金,退出人才公寓时返还(期间不计算利息)。 4.供暖费和物业费不需人才公寓承租家庭缴纳。 5.人才公寓租金收缴采取按月收取的方式,由银行代扣。 五、受理时限及材料报送 1.个人申请及各单位初审时间:2016年9月1日-9月7日(工作日)。 2.复审时间:2016年9月12日-9月16日。 3.选房及入住时间:11月底前。 4.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已经申报过材料但未摇号中签的人才公寓轮候家庭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但无需再次提交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报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或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登记。 5.各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汇总和上报工作,按要求填写《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或区人力社保局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同放弃此次申请资格。 六、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科 联系人:郭 扬 联系方式:8081 7041 邮箱:dpk80817041@163.com 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政工科 联系人:潘宝祥 联系电话:6952 6016 邮箱:tzyq_rc@126.com 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宇航 联系电话:6954 1250 邮箱:tzgzzx@163.com 《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下载地址: 通州人才网(http://www.bjtzrcw.com) 通州区住建委网站(http://jw.bjtzh.gov.cn) 附件: 1.通州区紧缺适用人才的范围界定 2.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3.各项目人才公寓租金测算 4.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5.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 通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附件1:通州区紧缺适用人才的范围界定 紧缺适用人才的范围,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每年通过制订发布《通州区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以下简称《人才导向目录》)确定。凡纳入《人才导向目录》且达到下列层次之一的人才为紧缺适用人才: 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第二层次人才:中央“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长江学者,北京市“海聚工程”人选; 第三层次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第四层次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以上优秀专家,全国技术能手,具有3年以上担任世界50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高层经营管理领导经历的人员; 第五层次人才: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3年以上担任世界50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中层经营管理领导经历的人员; 第六层次人才: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技术能手,博士; 第七层次人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且表现优秀的人员。 (注:此次配租面向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及第七层次中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开展。) 附件2: 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近 期 照 片 | 民 族 | | 籍 贯 | | 户 口 所在地 | | 政治面貌 | | 原始学历 | | 婚姻状况 | | 身份证号 | | 身份证号 | | 配偶姓名 | | 配 偶 身份证号 | | 本 人 工作单位 | | 配 偶 工作单位 | | 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姓名 | | 在本单位 已工作年限 | | 合 同 工作年限 | | 人 员 类 别 | □第一层次人才 □第二层次人才 □第三层次人才 □第四层次人才 □第五层次人才 □第六层次人才 □第七层次中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 | 项目意向登记 | □金隅花石苑 □台湖东亚家园 □永顺珠江二期 | 户型意向登记 | □一居室 □二居室 | 工作 简历 及 个人 业绩 简介 | | 申请 人承 诺书 | 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遵守通州区人才公寓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住房、收入、工作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的管理规定取消申请资格,退出配租的人才公寓,并补齐市场平均租金与配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若情节严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受行政或刑事处罚。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的房产等已进行如实申报,不存在权属纠纷,同意审核部门进行核查。 本人签字: 共同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单位 初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区人 力社 保局 复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区园 区管 委会 复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区 人才 工作 领导 小组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加“*”号的为二选一选填项,产业园区内用人单位(不含各园区管委会)的申请人员由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进行复审,其他用人单位(含各园区管委会)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复审。 附件3:各项目人才公寓租金测算 1.金隅花石苑人才公寓租金测算(以85㎡两居室为例) 人才类别 | 优惠面积 (㎡) | 非优惠面积(㎡) | 优惠面积租金 (元/月) | 非优惠面积租金 (元/月) | 每月费用 (元) | 第一层次 | 100 | 0 | 1530 | 0 | 1530 | 第二层次 | 80 | 5 | 1440 | 112.5 | 1552.5 | 第三层次 | 70 | 15 | 1260 | 337.5 | 1597.5 | 第四层次 | 60 | 25 | 1080 | 562.5 | 1642.5 | 第五层次 | 50 | 35 | 900 | 787.5 | 1687.5 | 第六层次 | 40 | 45 | 720 | 1012.5 | 1732.5 | 第七层次 | 30 | 55 | 540 | 1237.5 | 1777.5 |
2.台湖东亚家园人才公寓租金测算(以52㎡两居室为例) 人才类别 | 优惠面积 (㎡) | 非优惠面积(㎡) | 优惠面积租金 (元/月) | 非优惠面积租金 (元/月) | 每月费用 (元) | 第一层次 | 100 | 0 | 732.16 | 0 | 732.16 | 第二层次 | 80 | 0 | 732.16 | 0 | 732.16 | 第三层次 | 70 | 0 | 732.16 | 0 | 732.16 | 第四层次 | 60 | 0 | 732.16 | 0 | 732.16 | 第五层次 | 50 | 2 | 704 | 35.2 | 739.2 | 第六层次 | 40 | 12 | 563.2 | 211.2 | 774.4 | 第七层次 | 30 | 22 | 422.4 | 387.2 | 809.6 |
备注:该项目实际租金标准以区政府批复为准。 3.永顺珠江二期人才公寓项目:租金标准待定 附件4: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表》原件;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已婚家庭成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及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原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采用A4纸复印)
附件5: 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证件号码 | 户口所在地 | 工作单位 | 人才层次 | 联系电话 | 项目意向 | 备注 | | | | | | | | | □金隅花石苑 □台湖东亚家园 □永顺珠江二期 | | | | | | | | | | □金隅花石苑 □台湖东亚家园 □永顺珠江二期 | | | | | | | | | | □金隅花石苑 □台湖东亚家园 □永顺珠江二期 | | | | | | | | | | □金隅花石苑 □台湖东亚家园 □永顺珠江二期 | | | | | | | | | | □金隅花石苑 □台湖东亚家园 □永顺珠江二期 | | | | | | | | | | □金隅花石苑 □台湖东亚家园 □永顺珠江二期 |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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