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农业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3-08-30      文章来源:区农业局 【字号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化(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的发展和行业监督管理;拟订本区农业各产业、农村可再生能源、农业科技和农技推广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北京市通州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北京市通州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 负责本区农产品(粮经、蔬菜、畜禽、水产产品)生产环节以及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四)负责本区动物卫生、植物检疫、农作物种子、农机安全、渔政、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

(五)承担本区农业各产业、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六)组织本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环境、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农田质量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渔业资源增殖工作。

(七)参与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承担本区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和鉴定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对象

本区涉农的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

三、服务承诺

(一)、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和专业技术优势,深入基层,及时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二)、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对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技术指导。

(三)、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宣传、贯彻农业法规,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做好本区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和鉴定工作。

(四)、强化本区农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农产品和种子、化肥、农药等的质量检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以及植物、植物产品检疫工作。

(五)、加强本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环境、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农田质量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做好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渔业资源增殖工作。

(六)、参与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七)、对违反承诺书的工作人员,按照局订制度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公开投诉举报电话010-81584973,对投诉的问题快速查办,及时回复。

农业局

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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