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17年1-11月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发布时间:2017-12-19      文章来源:区统计局 【字号   

2017年1-11月,通州区房地产开发业完成投资258亿元,同比下降17.3%,其中建安投资117.6亿元,同比下降12.8%;设备、工器具购置0.9亿元,同比下降22.9%;其他费用139.5亿元,同比下降20.7%。

(一)新开工面积小幅上升,施工、竣工面积同比下降

1-11月,通州区房地产开发业房屋施工面积为143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9%。住宅施工面积为517.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2%;写字楼280.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6%;商业营业用房191.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其他444.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1%。

1-11月,新开工面积为33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4%,其中住宅185.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6%。

1-11月,竣工面积为50.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4%。

(二)销售面积、待售面积一降一增

1-11月,通州区房地产开发业销售面积为48.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2.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2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9%,写字楼7.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8.7%,商业营业用房3.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1.2%,其他13.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4.3%。

1-11月,通州区房地产开发业待售面积为24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4%。

  

  

 

 

 

附注:

房地产开发领域主要指标的统计范围、采集渠道、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统计范围为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区县对外发布的数据是经北京市统计局队审核、评估、确认并反馈的数据。

三、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末止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

房屋施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以及配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和上年开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不包括上期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由现房销售建筑面积和期房销售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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