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统计所开展征地拆迁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方式调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10      文章来源:区统计局 【字号   

近日,潞城统计所按照市局住户专项调查处的安排,开展了征地拆迁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方式调查工作。此次调查采取问卷形式,涉及我镇棚户区改造的6个村,总面积6平方公里,涉及人群7617人,被拆迁的项目性质属于棚户区改造,土地性质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城市建设用地及农田。拆迁后土地用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及市政府办公用地。

通过调查了解到此次拆迁补偿分为货币、住房、农转居三种方式,其中:住房为原地回迁,补偿标准为:人均购买面积50平方米,每平方米购买单价3850元;现金补偿:综合政策统一标准与各村经济实力自行补助,金额不同,人均补偿金额为56.8万余元,购房后,人均剩余补偿金额为31.8万余元。农转居人数为4093人,人均费用37.2万余元。

此次调查内容还包括拆迁户是否购买汽车、房屋装修费用、拆迁前后是否有出租房屋,出租面积、人均获得租金等涉及收支方面等情况。

通过调查,使市、区及时了解掌握征地拆迁前后农民收入、生活状态变化情况,拆迁政策等情况,为今后掌握基层住户收支情况提供依据。同时,潞城统计所将继续关注后续10个棚改村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了解各类统计信息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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