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出台房屋征收拆迁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与考核办法 连续两年未扣分将登企业诚信“红榜”
发布时间:2016-08-10      文章来源:通州时讯 金耀飞 【字号   

不得将承接项目进行转包,一经发现拆迁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展工作时,每组至少一人配备执法仪进行全程录音像,并标注时间和日期……潞城镇棚改二期全面启动,通州出台房屋征收拆迁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与考核办法。

据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介绍,在潞城棚改二期工作中,共有23家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其中,包括拆迁、评估和测绘公司。

为提高通州征收拆迁服务机构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征收拆迁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通州房屋征收拆迁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与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应运而生。

《办法》指出,中介服务机构应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书、上岗证、工作人员证照等相关证件在工作现场予以公示;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调整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将承接项目进行转包,一经发现则拆迁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办法》要求,服务机构在开展工作时,每组至少保证一人配有执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要求影像清晰,内容全面,留存标注时间和日期,每天工作结束后将影像、数据和文字等资料梳理、汇总后导入与拆迁人共享的专用文件夹。

《办法》还规定中介服务机构在工作现场应统一着装,服装选用摄影马甲,以颜色区分测绘、评估、拆迁机构等内容。

“中介服务机构考核按百分制实施。”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考核评定中扣减20—29分的,建议招标单位不应选用此类机构;扣减30分(含)以上的,禁止该机构两年内在通州区范围内承接新的征收、拆迁项目。

此外,中介服务机构在年度信用考核评定中,连续两年内在所承接的通州区征收、拆迁项目中未扣分的,按照《通州区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推荐为通州区诚信企业;在年度信用考核评定中一次性被扣减20分(含)以上的,将其登记在“通州区失信企业黑名单”中。

据介绍,潞城棚改二期入户调查工作开始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每天派出工作人员在10个村进行流动检查,目前阶段重点检查各服务机构资质证明文件、服务人员上岗证书等张贴、工作人员着装及入户时证据采集情况。

截至8月8日,共对23家中介服务机构检查30余次,对存在违规行为的3家评估机构、1家测绘机构进行了处罚,累计扣除10分,并监督其整改。与此同时,将处罚结果通报至各中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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