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就潞城棚改二期拆迁补偿与安置个例情况进行说明 外村人买棚改村宅基地只安置买受人
发布时间:2016-08-18      文章来源:通州时讯 金耀飞 【字号   

外村人买本村宅基地的如何补偿?现役军人增加50㎡安置面积怎么认定?安置面积超出20㎡后,何种情形可再增加10㎡安置面积?昨日,记者就《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B、C、D片区)(简称《方案》)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中的个例情况采访了通州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征收一科科长张玉梅。

答疑解惑

通州时讯: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安置房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依据《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结合周边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经区政府审批确认,本项目确定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为3850元/㎡,安置房价格为3850元/㎡。

通州时讯:一个“有效文件”上标明两个宅基地使用人的,如何认定被拆迁人?

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有效文件”上出现两人共有时,共同认定两人为被拆迁人,由两人共同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与安置协议。在确定安置对象时,两人均为安置对象;在涉及带入非本村户籍安置人员时,应由两人协商确定被带入人员,但一宗宅基地只能安置一名配偶和一名子女。

通州时讯:外村人买本村宅基地的如何补偿?

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外村人买本村宅基地参考《方案》,可认定买受人为被拆迁人,只对买受人本人进行安置,安置面积按合法宅基地面积的70%计算。

通州时讯:现役军人可增加50㎡安置面积的情形如何认定?

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因军队相关政策,现役军人不能领取结婚证,导致未婚配偶不能安置的,在出具相关证明后,可增加50㎡安置面积。

现役军人已婚,配偶因户籍政策原因未能迁入本村的,可增加50㎡的安置面积。

以上不包括在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已享受安置的情形。上述需经六方工作小组认定并公示无异议。

通州时讯:安置时是否可“户口平移”?

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原则上安置时不可进行“户口平移”。但因被拆迁人有多宗宅基地或因分别赡养等问题,造成不便在户口所在宅基地进行安置的,可在其直系亲属所在宅基地内安置。原则上不可因“户口平移”造成空院或宅基地大人口少的情形,杜绝人为投机倒户口等行为发生。

以上情形需经六方工作小组认定并公示无异议。

通州时讯:因赡养等特殊原因,可否将老人的50㎡安置面积拆分后分别计入多宗宅基地进行安置选房?

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因赡养等特殊原因,需将50㎡安置面积进行拆分的,被拆迁人所有子女对安置需达成一致意见。原则上不可因拆分安置造成空院或宅基地大人口少的情形。

以上情形需经六方工作小组认定并公示无异议。

通州时讯:按人口方式安置,安置面积超出总控制标准外20㎡后,何种情形可再增加10㎡安置面积?

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外再增加10㎡安置面积不是普惠政策,原则是针对3口之家和4口之家,不是所有人都允许在20㎡外再增加10㎡米。

如增加10㎡应符合以下条件:现有户型搭配安置家庭居住确有困难的;其它无法调解的矛盾造成安置困难的。

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增加10㎡安置面积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拆迁服务机构镇派工作组组长等签字确认,并经六方工作小组认定并公示无异议。

通州时讯:如何核查非本村户籍安置人员房产信息?

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符合安置条件的非本村户籍人员核查房产信息的,由被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潞城镇政府向区房屋登记部门或区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拆迁区域外住房或保障性住房信息。

2009年1月1日以后迁入本村的户籍人员核查房产信息的,应出具户籍迁出地所在的街道或村委会出具的未在通州区域范围内因旧城区、旧村改造已安置的证明。

通州时讯:按宅基地70%选房的能否享受新生儿20万元或50㎡指标?

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不能享受20万元补助或50㎡指标。因为这是两种不同的安置方式,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家庭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新生儿50㎡指标进行比较预判后,自主选择选房方式。

原则上一宗宅基地只允许领取一份新生儿补助,如放弃20万元补助,一宗宅基地只允许增加50㎡安置指标。

通州时讯:已申请二孩、独生子女证收回的是否给予独生子女补助费?

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因申请二孩导致《独生子女证》收回的已孕人员不给予独生子女补助费。

因申请二孩导致《独生子女证》收回的未孕人员给予独生子女补助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本人申请并提供镇级以上医院(卫生院)未孕证明;需由属地计生部门证明收回独生子女证的事实。

以上情形需经六方工作小组认定并公示无异议。

通州时讯:周转补助费如何调整?

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考虑到周边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的变化,本项目的周转补助费标准由A片区的一居室2100元/月/套,二居室2700元/月/套,三居室3500元/月/套,调整为一居室2600元/月/套,二居室3200元/月/套,三居室4000元/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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