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个体工商户纳税定额核定)
事项编码
GJSWJ-XK-003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办理主体
通州区国家税务局
风险等级
三级
办理部门
第一税务所
办理地点
通州区玉桥西里71号
联系电话
81523729
监督电话
60522225
办理时间
以本单位具体办公时间为准
行使依据
受理条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权力运行流程图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 3、《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个体工商户纳税定额核定(包括定额调整)业务。 指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根据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纳税定额核定的业务。"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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