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事项编码
ZJW-XK-011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主体
区住建委,法定主体
风险等级
一级
办理部门
企业管理科
办理地点
通州区住建委
联系电话
69544575 69541307
监督电话
69554681
办理时间
以本单位具体办公时间为准
行使依据
受理条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权力运行流程图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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